微波倦海

草木有本心,何求美人折。

去格林威治。

执笔行凶:





    放假在家整理书柜,历年课本都整整齐齐码在里头,带一股凉润的潮味,窗户外头遮天蔽日的一大株梧桐,几天下雨枝子就横斜着长进屋里来。我在书柜的角落里丢樟脑丸,为的是书不发霉味,翻开上头有我画的小人,还有边边角角,写满了字。


    我从不把这些课本借给任何人,有时间还会拿出来晾一晾——老学究晒书晒肚皮,书生晒书是四书五经,我聊有这小学到初中的一摞课本,高中被无情抛弃,太难了,不想看见他们。


    都摊开的时候密密麻麻全是钢笔字和小人头,虽然大抵都不是什么正经笔记,以闲言碎语的废话居多,字也难看如虫飞鳖爬,但毕竟远看,观感是很丰盛的。


    想起来我小时候初学地理,头一次知道时间也有界限,地球上居然有一道线切割前一日同后一日,简直单方面把它想象成洪水猛兽,魔龙洞窟,和里尔克笔下的魂魄矿井近似。时间的界限该是妖异红色吧!被教堂镇压其下,入夜能听见雷声。


    毕竟年龄小,除去记得当时教室在走廊尽头,老式飘窗布满绿植。老师讲到子午线我昏昏欲睡,但还是尽职尽责攥着小手机在偷看小说的更新,当然按定律手机被没收了,连带一本脂砚斋批的红楼,还有图书馆借来的麦克白。


    那个时候看到叶修,读不出他雪夜回首的疲惫,只觉得被迫退役啦被逐出战队啦,居然还能东山再起吗?可以说是寄托了绝大部分我作为叛逆少年的梦想,勇往直前什么都能解决,非常酷,也很累。


    后来十七八岁,看到兴欣轮回决赛的时候。是很紧张的,那么长的一部书追下来我希望叶修赢,可他的对手是三个人。叶修毕竟不是神,他也觉得紧张,也觉得疲倦,也力不从心。


    好在他赢了,爆发出了巅峰时期的手速。为什么用爆发,因为那个时候叶修已经是一个打了十年的老选手,他早已不是巅峰了。


    叶修是组建战队重新来过,如果那一场输了,我这样想。


    如果那一场输了,他还是会再来一遭。


    一旦确认了这件事,好像之前的一切紧张疑虑都可以瓦解,因为他毕竟要回到顶峰,如果这一次失败,他仍然会再来一次。


    当然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叫英雄情怀,只觉得啊真是爱他,想再给他十年,想让他再玩十年,一个从巅峰到一无所有又能反复从头再来的人真的太酷了,让我叶神叶神的念叨了很久。


    地理笔记的小本子上是这样写的,蓝色钢笔字迹发飘,下笔细又软,少女情怀十二分,全给了叶修。


    带他去格林威治,去拨动本初子午线,归还时间,让他这遍身的风尘抖落,露出里头笔挺一副灵根秀骨,山明水净面容,分明还是青葱少年。


    英雄原本就不应该迟暮,何况他早已击破时间的壁障,无论用什么面目站在赛场上,都有那么一根顶天立地的英雄骨,不折不弯不避让,也不惧不怕不回头。


    走啊,带他走,去格林威治,拨动时间。


    他要再打十年,我就再给他一个十年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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